基尼斯,你能代表世界之最吗?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16日

 转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继张迪诉上海大世界基尼斯案件之后,朝阳法院又受理了一起因购买大世界基尼斯之最产品引发的纠纷。原告冯某将基尼斯之最产品的销售商北京朝阳万惠商场和生产商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推上了被告席。 

    冯某在诉状中称:其在朝阳万惠商场超市看到吉尼斯之最郎酒,上面写着纪念天宝洞荣获吉尼斯世界之最大白酒天然酒库两周年特汇装郎酒,在服务员的介绍下,购置了两瓶送给了朋友。后经查证发现,天宝洞郎酒及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所获得的不是吉尼斯世界记录,而是上海大世界游乐场颁发的大世界基尼斯证书。冯某认为,被告这种偷梁换柱、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故请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的规定判令两被告双倍返还价款并进行精神损失赔偿。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那么,上海大世界基尼斯与英国吉尼斯之间究竟有没有联系呢?据报道,大世界基尼斯和英国吉尼斯曾有过一份合作协议,但1996年这份协议就终止了。大世界基尼斯并非英国吉尼斯的中国代理,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大世界基尼斯之最与英国吉尼斯世界纪录之间最大的区别可能是英国吉尼斯世界纪录代表世界纪录,而大世界基尼斯只是代表中国纪录。另外,英国吉尼斯世界纪录的申报具有非赢利性,其盈利主要来源于其图书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视节目等;而大世界基尼斯之最的申报则具有赢利性,收费一般标准是个人申报2000元、单位申报10000元、企业挂名申报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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